发布时间:2025-01-31 06:50:16
在中国古代的婚俗中,婚期主要分为春夏秋冬四季。春天,如《周礼》所述,二月是嫁娶的好时机,"仲春之月,令会男女",桃花盛开的季节也被视为佳期。秦汉以后,春天婚期的记载仍然常见,如南宋时期金人习俗中,正月初一男女择偶成婚。苗人婚俗中,春天的跳月活动则是求偶的重要仪式。
秋冬季节,婚期则与《诗经》中的诗句相呼应。卫风的霜降时节,"送子涉淇,秋以为期",表明秋天是嫁娶的时节。上层贵族中,秋冬婚期的案例也不少。汉代以后,秋冬婚期在史籍中也有提及,如瑶族的踏摇节,以及广西宾州的“博扇”习俗,都在秋冬季节举行。
尽管夏季也有婚期的记载,但考虑到古代道路状况和气候因素,夏季婚期相对较少见。古代迎亲习俗多在夜间进行,如《仪礼·士昏礼》所述,男家在黄昏时分去女家迎娶。然而,自唐代开始,迎亲时间逐渐改为早晨,这一变化在段成式的《酉阳杂俎》中有记录。
关于更为详细的“六礼”,目前仍有待进一步完善。婚俗婚期的多样性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丰富性,每个季节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内涵和仪式感。
扩展资料
各族人民按照自己的习俗,举行各具特色的婚礼,具有各自浓厚的民族独特风采。